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及《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意见》(坛政办发〔2018〕186号)要求,我局决定将下列用人单位和个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自列入决定之日起期限1年,如在列入期间未改正违法行为或再次发生符合列入“黑名单”标准的情形,列入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现予以公示。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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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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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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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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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经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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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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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黑名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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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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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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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经济开发区常金公路南侧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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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82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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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徐晓丽等38名职工2018年10-12月工作期间剩余工资279718元,经我局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后,未履行支付义务,手机关机,不露面不联系。2019年1月16日我局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公安机关,金坛公安分局已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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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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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螳螂艺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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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20413
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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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开发区汇贤南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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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文娟/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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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82199********1
/320520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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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在领取了发包单位的工程款后,不露面不联系,拖欠董明明等51名工人务工期间的剩余工资1144800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我局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后,逾期未按要求履行支付义务。我局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公安部门,金坛区公安分局已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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