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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我区全面启用新版《职工退休养老证》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8-2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适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更好地服务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我区于2019年8月19日起,落实省人社厅要求部署,全面启用新版《职工退休养老证》并逐步实行电子证照网上查询服务。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办理退休或退职条件,经人社部门审批确认后,发放《职工退休养老证》。《职工退休养老证》仅作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退职)人员的身份证明。

随着新版《职工退休养老证》的启用,之前发放的老版《职工退休养老证》继续有效。新版《职工退休养老证》启用后,退休人员因特殊需要换领新证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老证,向人社部门服务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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