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管理机制,近期主动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始终把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林地资源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全面规范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
一是提前介入服务,主动配合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及时向需征占林地的业主单位发放《使用林地事先告知书》,告知业主单位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积极参与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及时与业主沟通,依法做好项目上报审批的服务工作,全面启动2019年度林地使用报批材料组卷。
二是严格审核审批,严查非法占用。在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中,强化管理职能,加强工程建设使用林地全程监管服务,对选址情况、用地规模实行事前论证,事中监督,严禁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非法占用或肆意破坏林地资源。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和林业专项整治活动,对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三是建立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临时使用林地保证金制度”,确保临时使用林地按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采伐林木更新造林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协同查验制度”,由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协同对拟使用林地进行现场查验,重点对有无未批先占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签署核实意见,对发现未批先占行为及时查处,并出具案件查处报告。将林地资源监管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每名护林员,层层负责,实现了林地资源动态监测管理全覆盖。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对已经批准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积极加强监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使用林地、采伐林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委托监管,将林地资源监管职责委托下放到基础自然资源所(分局),贴近林区管理,并对镇、街道林业日常监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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