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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全面落实清费减负 助力企业降成本
  信息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9-08-0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全面执行国家清费减负政策,2018年以来,区发改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将规范清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作为推进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的重要抓手,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助力企业“轻装快行”。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类收费管理政策,扎实做好清费减负减费工作,根据苏价服〔2017〕213号、苏财综〔2018〕91号、常价服﹝2018﹞98号等清费减负文件精神,我区全年累计取消收费项目6项、停止收费项目2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4项,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约1500余万元。贯彻落实省物价局苏价工〔2018〕52号、89号、130号文件,从2018年4月20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29分;从2018年5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97分;自2018年7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36分;涉及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的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03分。自2018年9月1日起,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57分。年内四次电价调整共降低工商业电价计每千瓦时8.19分,为全区工商企业节省电费成本支出三千多万元。

二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及时调整相应收费政策。2018年8月份,发改委会同区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坛发改价﹝2018﹞8号),对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三是根据苏财综〔2019〕35号文件精神,自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下一步,区发改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服务企业的活动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努力纾解企业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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