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金坛区司法局选取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模式为典型,加快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建设,筑牢矛盾纠纷化解屏障。
一是部门整体联动。在交警大队附近选址,整合资源建设占地约800平方米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司法局、公安、物价、保险行业管理、主要保险公司等派员合署办公,制定“公开、公正、高效、快捷、便民”的一体化处理流程,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沟通交流、工作例会、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推动“一站式”交通事故处理服务机制有序运行。
二是强化调解程序前置。明确除当事人涉刑事犯罪、下落不明、涉案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或商业险等特殊情况外,一律实行交通事故纠纷前置调解。制订出台《金坛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严格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对达成的调解协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更好地确立调解权威。实行回访调解,调解员采取电话或上门等方式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巩固调解成果。
三是选优配强队伍力量。工作日内,由全区4家律师事务所轮流指派精通交通纠纷领域的律师义务值班,接待群众咨询并提供法律建议。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引导到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做到事故处理与法律援助的“无缝对接”。优化原有派驻式调解室的力量,形成“3+1”即3名专职调解员加1名兼职调解员的队伍,做到“老少搭配”、“优势互补”。两名年纪较大的调解员从退休的老民警中选任,他们将丰富的从警经验与人民调解方法相结合,充分利用人熟、地熟、业务熟、情况熟的优势,快速有效地解决了一批矛盾纠纷。
四是推行智能化服务。在综合服务中心引入“智能计算器”,当事人根据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计算,从而对自身损失有较为合理的心理预期,进而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理性维权。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利用平台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律服务、矛盾调解、司法裁判、保险理赔“五位一体”, 最大限度地缩短事故处理进程,让事故双方“走进一扇门,解决所有事”。
通过搭建交通事故一体化的处理模式,大量证据齐全、脉络清晰的纠纷经过保险调解、律师咨询建议、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层层过滤后,得到了快速有效地解决。诉讼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1%,提起诉讼到保险理赔的过程平均缩短35天,该模式也为金坛以点带面推进非诉讼纠纷化解体系的建设指引了方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