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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召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换证推进会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日前,开发区召开烟花爆竹换证经营许可证换证推进会,辖区范围内的30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讲解了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相关法律、法规,换发证工作的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申请资料、办理时限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注意事项,烟花爆竹零售店选址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需符合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经营场所实行防火隔离单独设置的专店销售;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4、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5、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内;当布置在两层建筑物内时,其正上方不应有人员活动场所,上下层之间不应有楼梯和洞口。

针对参会人员交流中提出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答复,指导烟花爆竹零售点做好换发证前的准备工作,促进换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发区辖区内30家零售点已全部签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换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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