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针对涉及食盐案件线索,金坛区市场监管局确立了以稽查大队牵头,各分局协同办案合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责,积极组织开展食盐案件线索排查处置工作。
一是大队牵头,各分局协同配合。为确保本次食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食盐案件线索取得实效,加强对食盐案件的查处工作,经分管领导王伟政副局长决定,确立了由稽查大队牵头,各分局协同配合的办案团队,保证了食盐案件查处工作的无缝对接。
二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各部门在联合办案过程中,同时对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张贴《食盐专营管理布告》,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
三是加强联合办案打击力度。此次行动大队负责排查跨分局食盐案件线索,各分局排查辖区内涉盐单位线索。重点检查:食盐批发或销售企业是否有合法销售资质;食盐销售是否做好索证索票以及备存进货和销货票据;食盐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范,含碘浓度是否达到要求;食盐存放是否做到防潮、防虫、防尘、离墙离地要求。共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涉案线索单位40多家。其中,个体商户董某某、尚某某、黄某某等4人没有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或在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的前提下,私自非法从事食盐经营销售,向多家超市和客户销售食盐8.925吨,销售金额32587.50元,被我局立案查处,罚没款合计7.3427万元,其他案件在跟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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