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常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快形成有利于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我局按照市“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认真完成了以下工作:
1.安排区“263”办公室经费110万元。
2.落实《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8〕97号),我区已安排补贴资金500万元,并会同区公安局开展了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奖励补贴工作。
3.审核并拨付“减煤”奖励资金,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发改、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完成锅炉整治的企业进行了审核验收,经审核,有2家企业通过了此次验收,奖励资金共计180万元,已于2月份拨付到企业手中。
4.审核并拨付第四批、第五批“减化”补偿资金,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工信、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人社、监察等相关部门对提交补偿资金的18家企业进行了联审,经审核,补偿资金共计963.82万元。
5.根据《常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环总〔2015〕16号),积极开展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有偿取得,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2019年4月已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6.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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