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机构改革和新形势发展需要,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向金坛经济开发区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的通知》精神,本着开发区管理体制“相对独立、封闭运行”的原则,区住建局和开发区结合工作实际,共同研究,就开发区范围内下放建设管理职能有关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
区住建局明确了将在建工程建设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管养、市政绿化、排水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建设项目收费等建设管理职能下放开发区,方便开发区企业、群众办理相关手续,也为开发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加快项目推进清理了障碍。同时要求,开发区每半年将建设管理台账报送至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开发区和住建局建立档案查询绿色通道,便于信息共享。区住建局对下放的建设管理职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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