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是全国著名的绿茶产地,“茅山青峰”“金坛雀舌”等众多品牌的绿茶香飘四海,金坛雀舌茶成为江苏省常州市第一个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也是江苏省继苏州洞庭山碧螺春、南京雨花茶之后第三个茶叶类地理标志的保护产品。辖区薛埠镇现有茶叶种植面积5.2万亩,开采茶园面积4.12万亩,为江苏省最大的茶叶生产镇。阳春三月,草芽芳菲。近几日温度适宜,到了春茶开采的最佳时机,也迎来了春茶大量上市的时机。为 确保销售环节茶叶产品质量,近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部分茶叶市场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预包装的茶叶,包装标识要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二是加强对流通领域实体经营者与网络经营者广告行为的监测监管力度。要避免在广告中使用“极品”、“国家级”、“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避免使用宣传治病功能、保健功能等的;其他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茶叶广告。要“防治结合”,积极向茶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宣传发布茶叶类广告时所需注意的主要事项。三、保障茶叶质量安全。要求茶叶企业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农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和规范使用,严禁超范围使用农药,从源头上严把质量安全关。在茶叶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大力推进产地标识、条码制度。加强茶叶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积极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
我局从茶商广告保护、茶叶产品标签、茶叶质量与安全四个方面指导经营户,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助力茶叶行业品牌建设,推动茶叶市场化和行业化,让茶叶变成群众致富的“黄金叶”。深入践行“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指导茶商立足茶园生态环境、茶园风光、民风民俗等资源特色,做好规划布局,打造茶园特色路线。为金坛的茶叶产业区域的发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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