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启动对2018年度秋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此次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我区2017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5倍减去部队已发的退役补助金后的余额。为确保补助金及时、准确、安全发放到位,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区符合政策规定的2018年度秋冬季退役士兵进行严格审核,通过核查档案、逐一登记造册,确保补助对象不漏不错,发放工作“零失误”。同时,补助金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由银行工作人员以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发放给退役士兵,方便退役士兵领取。
自4月1日至4月4日,我区2018年秋冬季退役士兵可凭身份证、退伍证前来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科领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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