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我区首张新版企业营业执照顺利颁发。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53号)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照面版式统一调整为横版,并对原版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功能进行了统一调整,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通过扫描,即可直接查询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了解市场主体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申请人自愿和依申请原则,有序推进老版营业执照的换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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