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140号),为做好税收政策落实工作,省科技厅对全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大学科技园进行重新核定,我区省级孵化器红太阳科技园在核定之列。
此次核定,将对省级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的名称、运营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及场地范围、孵化面积等具体事项进行现场核实,核实通过后将按国家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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