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18〕116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全面受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业务,让很多货运业户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目前,我区共有4000多辆普通货运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有1600多辆。这一新政出台后,很多货运业户得知此消息后,纷纷前来办理。截至目前,共办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业务92件,涉及相关道路运输业户注销业务38件。
此政策不仅深化了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也为众多物流企业和货运业户节省了时间和交通检测的成本,提高了运输行业的运转效率,降本增效,受到了货运业户的一致称赞。(交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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