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春风、文化等20个社区共63名残疾人士的货币补贴以现金方式发放完毕。本次现金发放,财务科积极配合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工作,做好业务的支持与服务工作。
长期以来,我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一直采用向申请人发放银行存单的形式,需要本人到银行取出补贴,给众多残疾人士带来不便。为了方便群众,住房保障办提议以现金形式发放。由于住房保障办只有一般支出户,无法办理现金提取业务。财务科灵活变通,在与住房保障办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划转至住房保障发展中心账户,由住房保障发展中心账户提取现金发放,同时在手续上做好衔接,确保手续齐全,合法合规。
一直以来,财务科及时响应业务需求,积极服务住建大局。能简化流程的决不多设一步,能方便群众的决不多留一手,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坚持原则,灵活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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