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农发〔2018〕15号),常州市《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常农发)〔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总体部署,2019年1月16日,商务局会同农林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对城南、直溪等市场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联合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辖区内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批发等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对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及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违规情形进行查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为老百姓食品消费创造一个健康、安全、放心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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