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战略有效实施,根据(苏农法〔2018〕15号)《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规定要求,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和农林局、商务局、公安局、知识产权局、供销总社6个部门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对象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类为: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制品、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重点整治内容: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伪劣(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1月16日,6个部门对2家食品生产企业和2家农贸市场进行联合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西城农贸市场有销售“三无”产品问题,直溪农贸市场有超过保质期的商品,执法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2家农贸市场现场进行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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