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各大商超进入“火爆季”。为保障市民在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过好幸福年,近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超市食品安全检查。
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商家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在经营中亮证亮照经营。同时还对在售商品的外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检查。要求商家提供商品的进货单据以及供货商的资质证明。要求在散装食品销售的过程中做好相关合格证明的公示情况。有一部分超市有销售冷鲜肉制品,对此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冷鲜肉的进货单据,合格检疫证明以及进货商的资质。经过检查我们发现许多超市存在将散装食品进行封装后销售的情况,执法人员一方面对于这种便民措施表示肯定,一方面表示封装后的散装食品在销售时一定要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对于超市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
同时,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超市在经营上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共同商讨对策,更好的服务金坛市民。同时也认真听取他们对我局监管方面提出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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