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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迈出坚实一步
  信息来源:住建委 发布时间:2019-01-1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下发通知,根据《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评选办法》,经申报城市申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资格预审和现场评价,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命名常州市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

按照常州市创生指挥部统一部署,园林处根据我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会议安排,深入贯彻落实《金坛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照创建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并制定下发了任务分解表。台账小组成员加班加点开展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台账编制工作,按时完成了金坛区台账的编制,并及时上报常州市创建办。台账共计9大类,4000多页,15万字。此外,结合城市长效管理需求,对城区绿地进行绿化拾遗补缺,共计补植绿化800多处,2.4万平方米。对照林荫路指标,共完成补植行道树320棵。

今后,园林处将继续贯彻落实常州市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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