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和尧塘街道3个街道(乡镇)以及金城镇南瑶村等32个社区(村)被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
据了解,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49号)文件精神,我区人社局协同各创建单位,扎实开展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的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体系。区人社局高度重视,加强与各街道(乡镇)、社区(村)的联系,明确创建任务,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街道(乡镇)、社区(村)充分发挥橱窗、电子广告屏、报刊、网络、电台等宣传阵地,定期发布创业政策,报道创业宣传活动、创建工作进度和创业典型事迹等,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
三是切实优化服务,落实创建举措。健全服务网络,通过现有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两级基层工作平台,专门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开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相关服务。配备SYB创业培训讲师和创业咨询师,设立公共创业培训基地,以社区(村)平台为依托,对辖区内劳动力人口进行创业培训需求调查摸底,各镇(街道)人社所定期汇总,综合分析学员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经济水平和创业需求等情况,扎实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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