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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参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01-0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12月23日至1月31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参与了由区教育、人社、民政、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和消防大队7个部门组成的区联合督查、执法小组为期一个半月的驻点办公。目前联合督查、执法工作已圆满完成。

一是集中学习,明确部门职责。为全面了解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联合执法中的部门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和处理意见等。在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下,联合督查、执法小组按照“让督查组更会督导,让执法组更要守法,让白名单更加清白”的工作策略,认真学习最新上级文件精神,组织了“有证机构”立行立改反馈会和督查组“业务督导”培训会以及执法组规范操作“头脑风暴会”等一系列的方式,进一步缕清了各部门职责,明确了联合督查、执法的相关流程和内容,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区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是全面督查,推进集中整治。区联合督查、执法小组对全区9个街镇开展了两轮联合督查,听取了各街镇的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随机抽查了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并现场指导各街镇处理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小组要求各街镇要赶在上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照“八个一律”的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力求合情、合理、合法指导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

三是立足实际,开展分类治理。通过两轮督查发现,放学后的学生的照看问题是很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是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如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虽然能完成整治工作,但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区联合督查、执法小组考虑到上述情况后,本着监管于服务并存的原则,采用“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健康有序”的方式来处置校外培训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规范有证机构合法经营,小组对全区所有有证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的检查,重点检查有证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广告宣传等方面,要求有证机构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合法合规经营。对于部分存在问题的有证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引导无证机构转为托管。针对不符合办证条件,但符合办照条件的机构,且符合基本的消防要求的,依据省工商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引导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看护类的营业制造,经营范围为“组织照看放学的少年儿童”或“儿童临时看护”,通知告知其在取得相关许可前,不得从事学科类教育培训活动和食品经营活动等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关停违法机构净化市场,对于无法领取营业执照以及能领取营业执照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拒绝关停的机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是成绩突出,形成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区联合督查、执法组对全区“有证有照”、“有照无证”等机构进行了分类专项督查达30余次,并与各街镇联合执法小组联合执法达120余次,参与联合执法总人次达400余人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从事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的92家校外培训机构中,“有证有照”机构达43家(含19家无问题的老机构和整改后新领取办学许可证的24家),基本整改完成的机构49家(含关停取缔10家以及整改到位转成“看护”的),整改完成率达100%。在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在各成员单位的齐抓共管下,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全区形成了健康有序的环境,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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