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审核流程公开、公平、公正。1月3日,根据《金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坛政规〔201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金坛区住房保障办会同区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总工会、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会审,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的制度,确保审核的准确性。
2019年度共申请受理公共租赁住房120户,其中货币补贴89户,实物配租房31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73户,不符47户。会审结果将通过金坛区政府门户网、金坛区住建委网及各社区居委会、镇、街道、开发区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