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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开展元旦节前保健食品检查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01-0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元旦期间,保健食品市场消费进入供销两旺时段,为让市民欢度假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元旦期间保健食品监管力度,全力保障公众保健食品食用安全。

一是严格准入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准入机制。通过会议宣讲、科普讲座(包括在线网络视频讲座)、咨询活动、基地(企业)参观、体验等方式推销保健食品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取得含“保健食品销售”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会议营销的保健食品必须是依法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生产环节:重点检查有无生产许可、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经营环节: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经营单位是否落实索证索票有关要求,有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建立产品购进和销售台账等问题。广告环节: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制作的广告页、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充分利用网站专栏、公众号、微博等平台,采用视频、图片、文字等通俗易懂的形式,结合生产经营和检查监督的实际工作,及时将工作动态和成效、典型案例交流介绍、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消费提示、风险提示等传递到群众中去。调动行业组织和社区等的力量,采用宣讲会、互动活动、海报发放等方式组织开展宣传。组织开展“走进农村、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校园、走进工地”活动,与社区居委会建立互动联系,通过居委会调查了解有无针对老年人以免费旅游、无偿体验、赠送礼品为名义进行的保健食品会销活动,在老年人较多的社区积极宣传保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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