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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镇:西岗村进一步推进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调查工作
  信息来源:朱林镇 发布时间:2019-09-1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西岗村全面深入农户,开展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基本情况调查,目前顺利进入汇总整理阶段。

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是村集体将资金、资产、资源纳入合作社进行规范管理合理经营,达到持续收益、实现农户收益的重要载体,是村民权益得到重要保障的现实化体现,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几天前,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召开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推进会,全体村会计参加会议。会议强调,全体村民进行排查,明确“成员资格确认对象”和“成员资格排除对象”,其中可认定对象为六种类型:一是户籍在村且长期生产、生活在村的居民,二是因婚迁合法收养、血缘等迁入的居民,三是本村输送的现役义务兵,四是原户籍在本村的服刑人员,五是原户籍在本村的在读大中专学生,六是离异后未再婚且户口仍然留在本村的妇女。此外以下五类人员不得纳入:一是户籍在本村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二是部队转干人员,三是死亡未注销户口的人员,四是已经取得其他经济组织认定的人员,五是空挂户和挂靠户人员。

下一步,西岗村将按时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符合股民资格的人员进行会议表决认定,更加公开、公正、公平的实现集体经济利益分配。

西岗村村民纷纷表示:本次调查对保障农村村民的经济利益很有帮助,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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