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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多措并举激励重点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信息来源: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05-2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金坛区委区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的主体活力,推动我区重点企业加快创新提升,由成本中心转型为利润中心、由制造工厂升级为总部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速度增长走在前列,5月20日上午,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召集了15家建筑业企业代表,召开建筑业企业重点服务推进会,区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刘小平、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诸葛林参加会议。会议向广大建筑业等重点领域企业传达了两点优惠政策,多措并举保障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一、鼓励在我区新注册或变更设立总部企业

鼓励在我区新注册设立总部企业,控股区外3家及以上企业。鼓励注册地址由区外变更至我区设立总部企业,控股我区相关企业和区外3家及以上企业。鼓励我区现有企业变更设立总部企业,控股区外3家及以上企业。对在我区年纳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下同)超过200万元的总部企业,按其在我区新增实缴注册资本的2%但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总部企业设立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重点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和生产经营投入

对重点工业企业,按其2019年纳税产生的我区地方财力超过2018年30%、2020年纳税产生的我区地方财力超过2019年25%、2021年纳税产生的我区地方财力超过2020年20%部分的50%的标准,在我区纳税超过200万元(相关联企业合并统计)的年度给予科技研发投入奖励。对在我区注册的重点建筑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按其2019年纳税产生的我区地方财力超过2018年35%、2020年纳税产生的我区地方财力超过2019年30%、2021年纳税产生的我区地方财力超过2020年25%部分的50%的标准,在我区纳税超过200万元(相关联企业合并统计)的年度给予生产经营投入奖励。对在我区年纳税超过200万元的企业优先申报争取国家、省和常州市各类政策支持,优先享受我区相关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会上,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唐友明介绍了开发区建筑业发展现状,开发区财政局局长严云霞解读了区政府《关于激励重点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15家企业代表对新政策的推进和落实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和期望政府帮忙解决的难题。

刘小平表示,在新形势下,开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帮助和扶持,严格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真正将实惠落到实处,激发建筑业企业活力。目前开发区建筑业企业数量多、体量小,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有投资缩减及招投标政策的影响,建筑企业面临着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广大建筑业企业家要及时研判形势,适时调整发展方向、转变发展观念,抓住政策的红利,努力发展自我,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在做大、做强产业及推进产城融合方面发挥应有力量。同时开发区各职能部门要以更专业的服务理念、更高效的服务水平、更加公平公正的服务态度服务企业,对企业提出的愿望、诉求和建议要快速反应、给出答复、及时解决。将努力探索引进社会第三方金融机构,撬动金融杠杆、拓宽融资渠道,为建筑业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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