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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金坛区经济适用住房复议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9-08-1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19年7月20日,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对2019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住房保障对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马丽君等11人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区住房保障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召集相关部门对调查结果进行复议。现将复议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方式:1、当面举报及信函举报: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东环一路669号);2、电话举报:区住房保障办公室:82801688、82838727。

序号 申请复议人 所在社区 申请保障方式 家庭状况 会审不符原因 调查情况 结果
保障方式 保障面积
1 马丽君 南洲社区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低收入家庭 收入超标 与马丽君离婚的前夫已死亡,当时归前夫抚养的儿子实际由马丽君抚养,家庭人数应为2人,家庭人均收入20950元,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75
2 高洪友 指前镇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本人有宅基地 该户家庭为2人,租住在指前镇,无住房,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75
3 申秋香 儒林镇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住房超标 该户家庭为1人,租住在五叶镇,无住房,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75
4 薛正 虹桥社区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住房超标 该户家庭为1人,租住在春风社区,无住房,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75
5 周家财 小南门社区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低收入家庭 本人有宅基地 该户家庭为2人,租住在金宜路,无住房,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75
6 何金挽 北门社区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低收入家庭 收入超标 该户家庭为3人,家庭合计收入81329元,家庭人均收入27109元,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75
7 李海波 河滨社区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收入超标 该户家庭为2人,家庭合计收入56640元,家庭人均收入28320元,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75
8 马春松 指前镇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低收入家庭 拆迁不满5年 根据2018年拆迁协议,马春松已享受面积40㎡的货币拆迁安置待遇,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不符合
9 仲卫君 金城镇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低收入家庭 住房超标 住房面积超标,其岳父有后阳房产面积134㎡,朱庄花苑房产93㎡,共计227㎡,人均面积45㎡,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不符合
10 张淑英 开发区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中等偏上收入家庭 住房超标 该户家庭为2人,其本人拥有晨风生活区房产98㎡,人均面积49㎡,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不符合
11 徐萍珍 开发区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低收入家庭 住房超标 该户家庭为1人,租住在金水华都,无住房,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 75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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