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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情况
索引号 11320482MB1606397U/2019-0000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政府机构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5-16 公开日期 2019-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情况
 
常州市金坛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情况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提案办理等工作;指导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退休干部工作;配合驻坛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形势,研究拟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协同配合驻坛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二)金融发展科。承担驻坛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普惠金融政策实施工作,组织推进全区农村金融创新发展工作,协调推进科技金融、文化金融创新发展;协同配合驻坛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引导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区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建立全区银行保险业发展协作机制;承担驻坛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上市后备企业的确定和培育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负责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定向增发、兼并重组、发行债券等再融资工作,推进全区企业直接融资;协助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做好全区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三)地方金融监管科。承担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含融资再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从事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可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具有金融属性但不属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及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监管服务事项;执行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督促落实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属地责任,承担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防范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业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同配合驻坛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健全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早期干预机制、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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