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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经济开发区争先创优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222Y/2019-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经济开发区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开发区委〔2019〕39号 发布机构 经济开发区
生成日期 2019-10-24 公开日期 2019-10-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经济开发区争先创优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经济开发区争先创优工作方案》的通知
坛开发区委〔2019〕39号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金坛经济开发区争先创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中共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

 

 

金坛经济开发区争先创优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做好2019年常州市开发区争先创优专项考核工作,围绕开发区经济发展、开放水平、特色创新等重点设定指标体系,推进金坛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部门要加强对《常州市开发区争先创优专项考核办法》的研究,了解考核指标统计区域范围,掌握考核指标的内容和评分标准,摸清考核指标的考核口径、认定主体、数据来源等信息,并对源头数据的可调控性进行深入探索,对照各项指标分值权重,研判每项指标得分情况,确保金坛经济开发区争先创优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实际,成立开发区“争先创优专项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诸葛林

副组长:卢建新

组   员:朱粉扣、唐友明、韩寅飞、欧阳一帆、刘旭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卢建新任办公室主任,刘旭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刘纲、严云霞、史裕刚、王丹华、李俊华、蒋伟明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能如下:

(一)统筹协调。根据开发区领导分工,由领导小组成员整体统筹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各分管部门考核指标的数据采集、审核、汇总、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小组联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争先创优考核工作第一联络人,严格按照考核要求采集数据,确保本部门涉及的指标数据规范、真实、有效。同时,各部门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联络、数据报送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财政部门数据为准):总分12分,增量占4分,增幅占8分。增量达10亿元、8亿元、6亿元、4亿元、2亿元(含)的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0.5分;增幅达到全市开发区平均增幅的得5分,高于或者低于全市开发区平均增幅的,按比例加减分,增幅得分不超过8分。(责任领导:诸葛林;责任部门:财政局)

(二)工业用地亩均税收收入(以自然资源部门和税务部门数据为准):统计上一年度的指标数据,总分12分,亩均数占5分,增幅占7分。工业用地亩均税收收入达到全市开发区平均值的得4分,高于或低于全市开发区平均值的,按比例加减分,总分不超过5分;增幅达到全市开发区平均增幅的得5分,高于或低于全市开发区平均增幅的,按比例加减分,增幅得分不得超过7分。(责任领导:唐友明;责任部门:国土分局)

(三)对外开放水平(以商务部门数据为准):总分12分,外资占8分,外贸占4分。完成到账外资年度预期目标的得8分,完成率达80%得4分,完成率低于80%不得分。完成进出口年度预期目标的得4分,完成率达80%的得2分,完成率低于80%的不得分。(责任领导:朱粉扣;责任部门:招商局)

(四)科技创新(以科技部门数据为准):总分10分,高新技术企业增幅占6分,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占4分。高新技术企业增幅达到全市开发区平均增幅的得4分,高于或低于全市开发区平均增幅的,按比例加减分,高新技术企业增幅得分不超过6分;开发区拥有新型研发机构的,省级及以上机构每个加2分,市级机构每个加1分,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得分不超过4分。(责任领导:卢建新;责任单位:创业中心)

(五)工业开票销售收入(以税务部门数据为准):总分10分,增量占3分,增幅占7分。增量分别达200亿元、150亿元、100亿元、50亿元和50亿元以下的分别得3分、2.5分、2分、1.5分、1分;增幅达到全市开发区平均增幅的得5分,高于或低于全市开发区平均增幅的,按比例加减分,增幅得分不超过7分。(责任领导:卢建新;责任部门:科经局)

(六)开发区争先进位:国家级开发区以国家级考评文件为准,开发区排位在前20位(含)的得基础分8分,每上升1位加2分;排位在20位之后的,不低于上年位次的得基础分6分,每上升1位加2分。省级开发区以省级考评文件为准,排位在前3位(含)的得基础分8分,每上升1位加2分;排位在4-10位的,不低于上年位次的得基础分6分,每上升1位加2分;排位在10位之后的,不低于上年位次的得基础分3分,每上升1位加1分。排位在20位之后的国家级开发区或在3位之后的省级开发区,排位下降不得分。该项总分不超过10分。(责任领导:卢建新;责任部门:科经局)

(七)新增重大产业类项目(新增协议注册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以商务部门审批备案为准;新增总投资10亿元以上内资项目,以发改部门核准备案为准):新增世界500强(境外),欧美日投资重大产业类项目,每个加2分;新增央企、境内外上市企业投资、列入省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重大产业类项目,每个加1分;新增符合“开发区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产业方向”的重大产业类项目,每个加1分。该项总分不超过10分。(责任领导:卢建新;责任部门:科经局、招商局)

(八)前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本年度前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全市开发区平均比重的得4分,高于或低于全市开发区平均比重的,按比例加减分。该项总分不超过5分。(责任领导:卢建新;责任部门:科经局)

(九)符合省“双创”人才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以市人才办数据为准):对照《常州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该项指标当年目标任务,达到当年目标任务的,得5分,其余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该项总分不超过5分。(责任领导:欧阳一帆;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局、创业中心)

(十)授权发明专利增幅(以市场监管部门数据为准):统计上年12月份至本年11月份的指标数据。新增授权发明专利增幅达到全市开发区平均增幅的得4分;高于或低于全市开发区平均增幅的,按比例加减分。该项总分不超过5分。(责任领导:卢建新;责任单位:创业中心)

(十一)新增上市企业(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数据为准):新增主板上市企业、境外上市企业及科创板企业,每个加2分。该项总分不超过5分。(责任领导:卢建新;责任部门:科经局)

(十二)各类示范园区(以批准认定文件为准):以开发区名义获批的各类示范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各加2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绿色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各加1分;省级特色创新示范园区、智慧园区各加1分,省级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省级“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省级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等各加0.5分。该项总分不超过4分。(责任领导:卢建新;责任部门:科经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组织工作的开展,加强相互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将工作任务和职责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全力做好指标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及时报送。

(二)扬长避短,注重实效。把握“劣势指标拼进位,优势指标不掉位”的原则,对于低于全市开发区平均水平的各项指标力争接近平均值或平均增幅,降低劣势指标的影响,对于可能优于全市开发区平均值(增幅)的优势指标,要保证数据明显优于其他考核对象水平,确保优势指标更优。

(三)加强沟通,深化对接。各部门要做好与常州市、金坛区级有关指标认定部门的沟通,确保源头数据能充分反映开发区发展水平,特别是加强与考核牵头部门的对接,保持沟通渠道畅通,信息对称,确保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指标取数的有效性。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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