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国有公司:
为突出两个加快,强化创新提升,营造开发区良好“营商环境”,在开发区干部队伍中树立高站位、高标准意识,经研究,决定分批次组织开发区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前往上海考察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察学习人员
机关各部门、国有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
二、考察学习时间
考察学习从2019年8月开始至2019年12月底结束,时间每次为1天(周六或周日)。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但需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备。
三、考察学习内容
考察学习以部门为单位。
上午根据确定的主题,围绕部门工作开展考察学习,可采取参观园区、拜访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客商接待、体验会展等形式;下午对上海驻外办事处进行参观,并利用公共会议室进行头脑风暴,提出促进开发区营商环境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建议。
四、有关要求
1.考察学习是全面了解项目引进的重要手段,是拓宽视野的有效方式,也是提升开发区内部机关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关键举措。考察学习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考察学习期间要严于律己,遵守各项制度规定,不得私自外出,各组组长做好考察学习期间安全工作。
3.考察学习人员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和考察安排表自行对接考察单位,外出考察前1周内将日程安排表报至组织人事局备案。考察学习结束后1周内向组织人事局提交本次考察学习的台账资料,包含:参观考察及头脑风暴照片、可行性建议书面材料(不少于500字)。
中共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