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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19-0001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政府办 政府人事任免
文件编号 坛政干〔2019〕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9-03-06 公开日期 2019-03-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坛政干〔2019〕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各区管国有公司、区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坛委〔2019〕14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王勇同志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曹志荣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孟明刚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徐科峰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徐荣华同志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潘卫民同志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冒丽萍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小云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孔德馨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纪俊明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刘建华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建军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庄新民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洪年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王芝滨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柏国平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杨树清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韩巧生同志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庄月芳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俊华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邓九胜同志任区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亚东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蒋林忠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曹波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志华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贺建新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汤慧兵同志任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徐罗林同志任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玮同志任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袁永炜同志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庞巧红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董文兵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林小俊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徐颖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朱网富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伟良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于国忠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巫政强同志任区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主任,免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建国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王云平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奚屹峰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闫炳泉同志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陈军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王俊伟同志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国元同志保留正科;

史荣照同志任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刘建忠同志任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

秦文斌同志任区行政学校副校长;

郭小剑同志任主任科员;

丁秀良同志任主任科员,免去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朱珍娣同志任主任科员;

王浩明同志任主任科员,免去区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奚云龙同志任主任科员;

冯罗金同志任主任科员,免去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副局长职务;

童国云同志任主任科员,免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小龙同志任副主任科员,免去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胡国强同志任副主任科员,免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史悦平同志任副主任科员;

黄祥生同志任副主任科员;

钱志坤同志任副主任科员;

免去吕洪力同志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佳真同志区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邢卫东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兴龙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夏玉良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坚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晶阳同志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国荣同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贺国洪同志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政委职务;

免去陈俊华同志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张柏盛同志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张柳柳同志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凌涛同志区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陈建同志区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许靖同志副主任科员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接待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局、区旅游局、区物价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中小企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民防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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