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会: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中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激励他们爱岗敬业、干事创业、回报社会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和服务职能,积极打造集工作、生活、文化娱乐和服务社会为一体的“退役军人之家”,为广大退役军人奋发作为、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平台,充分展示当代退役军人勇于担当、勇于进取、勇于奉献、团结互助、感恩社会的优良品质。通过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动员和引领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进一步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光荣感、归宿感和责任感,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范围、条件和标准
(一)建设范围
全省区域内依法建立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企业(单位)〕。
(二)创建条件
建设活动以职工之家、职工服务站(点)为依托,建设单位需要工会组织体系健全,各类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接收安置或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在30人及以上。
(三)创建标准
一是政治意识强。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管理,具有良好的声誉,没有违法违纪不良行为和记录;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先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群众。
二是竭诚服务好。认真落实退役军人安置优抚有关政策规定,努力为退役军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退役军人对企业(单位)的认同度高、归宿感强。
三是开展活动实。依托工会组织的服务阵地,通过设立“退役军人之家”等多种组织形式,经常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和志愿服务等活动,退役军人和社会好评度高。
四是机制建立优。建立长效机制,在组织领导、场所设置、时间安排和经费投入等方面有保障,做到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至5月份)
按照《通知》部署要求,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工会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发布建设活动通知,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动员全省企业(单位)积极参与。深入挖掘和寻找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先进典型线索,收集整理先进事迹材料,确保活动在全省迅速推开。
(二)开展评选阶段(6月份至7月上旬)
各地依据《通知》建设标准,好中选优,采取属地管理、由下至上的办法,按照企业(单位)自主申报、县(市、区)推荐、市级审查、省级综合评定和网上公示的程序,认定命名优秀“退役军人之家”。
1.自主申报。凡符合优秀“退役军人之家”条件的企业(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报材料。江苏省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申报推荐表和申报材料纲目,请登录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9日。
2.县(市、区)推荐。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工会对企业(单位)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先进性进行初审,并提出申报推荐意见,报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工会。
3.市级审查。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工会对企业(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比,遴选出申报推荐对象。原则上各设区市申报推荐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对象不超过10家。
4.省级评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总工会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议,从中评定产生拟命名为江苏省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的企业(单位)名单。
5.网上公示。将拟命名为江苏省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的企业(单位)名单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命名一批优秀“退役军人之家”。
(三)表彰宣传阶段(7月中旬至8月份)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总工会通报命名江苏省优秀“退役军人之家”,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良好氛围,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开展江苏省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一项实际举措,意义重大。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将此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头戏”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抓好落实。各市、县要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精心筹划落实;各级工会要主动配合,指导搞好“退役军人之家”建设,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手段层层宣传发动,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要借助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大培训”活动的有利时机,走进企业(单位),走近退役军人,广泛宣传评比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提高全社会的支持率和参与度,真正达到建设活动的目的。
(三)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条件,认真做好审查把关和推荐申报工作,真正把事迹真实突出、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优秀“退役军人之家”推选出来。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经得起检验。
(四)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长效机制,加强成果运用,进一步改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做到常抓常新常落实,推进建设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着力打造一批江苏特色、全国领先、深受退役军人欢迎的优秀“退役军人之家”。
各设区市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情况,连同推荐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分企业<单位>逐个装订),于7月10日前分别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总工会。
附件:1. 江苏省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申报推荐表.doc
2. 江苏省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申报材料纲目.doc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江 苏 省 总 工 会
201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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