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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何云华同志任职的通知(法律事务中心)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118T/2019-0001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司发〔2019〕5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9-05-31
公开日期
2019-05-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何云华同志任职的通知(法律事务中心)
关于何云华同志任职的通知(法律事务中心)
坛司发〔2019〕5号
区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金坛公证处、各法律服务所:
经研究,决定任何云华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法律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
特此通知
2019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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