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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完善计生特扶对象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338991665b/2019-00015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卫〔2019〕85号 发布机构 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19-04-17 公开日期 2019-04-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建立完善计生特扶对象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
 
关于建立完善计生特扶对象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
坛卫〔2019〕85号

各镇(街道)计生办,区属医疗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卫家庭〔2017〕2号)精神,推进我区计划生育特扶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现确定金坛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为区级特扶对象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各镇(中心)卫生院为各镇特扶对象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特扶对象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时,凭《常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证》,享受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五优先”便利服务。确定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为区级特扶对象定点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辖区内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符合入住老年护理院条件的特扶对象优先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要在导医台或挂号处,张贴或摆放写有“计生特扶对象就医绿色通道”字样的标牌。

各镇(街道)计生办要对特扶对象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就医时要携带《常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证》,凭证享受“绿色通道”便利服务。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卫家庭[2017]2号)


2.《常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证》样式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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