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前举办者:
你向我局申报的《关于同意成立尧塘街道残疾人康复中心的申请》等相关资料,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章程草案、资金、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等进行了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局同意由冯前举办成立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残疾人康复中心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
该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残疾人康复中心为非营利性单位,举办者不得取得服务收益。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