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中医医院:
你院《关于陆玉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坛中医〔2018〕24号)收悉。经局党委研究同意:
陆玉玲同志任金坛区中医医院党群工作部主任兼派驻检验科行政事务管理职务;
李新华同志任金坛区中医医院六病区主任职务;
仇国俊同志任金坛区中医医院大内科主任兼十病区主任职务;
韩玉清同志任金坛区中医医院医务部质控科科长职务;
王建强同志任金坛区中医医院ICU主任职务;
免去陆玉玲同志金坛区中医医院资产财务部主任兼绩效办主任职务;
免去李新华同志金坛区中医医院医务部主任兼八病区主任职务;
免去袁桂洪同志金坛区中医医院大内科主任兼十病区主任职务;
免去仇国俊同志金坛区中医医院ICU主任职务;
免去韩玉清同志金坛区中医医院妇产科主任职务;
免去郝素琴同志金坛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主任职务;
免去江志俊同志金坛区中医医院六病区主任职务。
特此批复。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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