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金坛区政府在上级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我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我区“接轨常州主城区、推动发展新跨越”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两个加快”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一步推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工作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精心谋划、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区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规定、常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广泛听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3日出台了《2018年常州市金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并对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成45个具体工作,明确了工作责任部门,形成了2018年常州市金坛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该工作任务清单将成为对区政府各部门2018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计入区政府综合考核评分。
(二)落实学法制度,提升依法行政素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直接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质量,我区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今年专门安排了《宪法》等法律学习内容,对全区领导干部学法起到率先垂范作用。我区注重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我办于今年5月30日至6月1日举办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聘请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江苏省政府法制办专家、学者进行了授课,重点讲解了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与实践等法律、法规及实务,取得较好的效果。参加培训班的区级机关和镇级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300余人。各单位法制骨干力量对在各单位依法行政中的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办特别注重对各单位法制骨干力量的法制培训工作,今年11月4日至101日,专门我区组织各执法单位54名法制骨干,到中山大学进行了高端培训,开阔了视野,提升了能力。
(三)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运作。2018年1月18日我区召开了区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暨第一次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陶伟主持,区委副书记刘国新发表了话,并向受聘委员发放了聘书。共聘请了15名法律顾问委员,其中专职执业律师10名,3名高校法学学者,2名政府法制系统专家。我区法律顾问委员会正式成立,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为加强法律顾问管理,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发布的《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区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区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5月3日出台了《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考核试行办法》、《常州市金坛区法律顾问委员工作报酬支付办法》。政府法律顾问在信访、政府合同审查、疑难案件讨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稳步推进公职律师制度。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我区在行政机关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截止2018年11月,我区共有6家行政机关获批设立公职律师,共有15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了公职律师执业证。公职律师正在各自单位越来越多的参与依法决策、法制审核、行政诉讼(复议)等法律事务。
二、围绕重大决策,加强依法决策制度建设
(一)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区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操作方法、步骤、程序。已经出台了《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其余环节的的具体规定正在制定之中。凡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前一律网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包括行政管理相对人在内的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落实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精英的专业优势,认真听取专业意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分析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善用“外脑”,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参谋助手作用。在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论证、重大涉诉涉访案件处理等事项中,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为化解矛盾纠纷、优化了发展环境、防范了法律风险。
(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把关区政府“红头文件”的法制审核工作,深入开展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按照《金坛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或公共安全的重大决策,着手决策风险评估,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化解工作。通过风险预测,及早掌握群众利益诉求,提前介入纠纷化解,不仅有效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也为重大决策事项的实施扫清了障碍。
(三)决策监督进一步强化。加强对行政决策的事中事后监督,提高决策制定和执行的科学性、可行性。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重点开展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评估,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或废止提供重要依据。畅通监督渠道,丰富监督载体。充分发挥“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功能。通过热线整合工作的全面开展,实现“一个号码对外,一个号码受理”工作目标。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问题,渠道更加畅通、更加便捷,热线知晓率、接通率、满意率不断提高。按照江苏省、常州市12345热线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完成了热线系统数据与省市平台的对接整合接入,完成“所有服务工单签收时间为1个工作小时,咨询类服务工单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其它类型工单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的目标任务。通过网络接受广大群众对政府决策的点评,不断调整和完善政府决策事项,使行政决策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体现民情。
三、围绕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做好服务保障。我区已经实现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管理、农林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明确了执法主体,凡是原先的法律法规的授权执法主体,可以合并后的综合执法主体对外执法,凡是原先没有授权的单位或事项,一律以综合执法单位的主管局为执法主体。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捋顺关系,明确职责,建立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印章使用统一执法文书案卷文号。
(二)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建立“一号一窗一网”政务服务模式。“一号申请”减材料。目前该工作系统常州正在开发中,金坛主要做好系统对接工作,届时与常州同步推进。“一网通办”少跑腿。加大培训力度,先后组织城管、农林、交通、民政等部门对涉及群众办事需求较多的事项开展业务培训。三是推进“一张网”事项数据维护工作。及时协同编办召开事项维护培训会议,传达国家、省、市要求。扎实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目前,金坛全区已有17个部门51个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预约受理、在线审批、快递(代办)送达。高质量实现“50”目标工作。全程代办和预审工作已全面实施,50个环节材料已压缩至40件以下。大力推进“进一门、集中办、高效批”改革工作。
(三)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建设。成立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启用全区统一的交易信息发布平台,并覆盖到镇(区)。稳步推进进场交易内容和范围拓展工作,做到成熟一项、推动一项、进场一项。今年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整体进驻、教育装备采购业务进驻中心。加强对进场交易项目开评标过程巡查力度,对开评标过程中的所有交易活动全程动态实时监控,每宗交易刻盘存档,维护开评标现场工作秩序。交易电子化水平提高,所有交易公告统一在区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开评标场地统一在区级交易系统预约;建设工程招投标统一使用市级5.0系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政府采购业务办公电子化系统、电子竞价系统开发完成、上线运行;土地交易及农村产权交易系统仍沿用省级系统。
(四)深化电子政务中心大数据应用。自建系统与一体化平台有序对接。区人社、规划部门、国土部门的自建系统等已实现了与一体化平台的对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功能持续开发。开通金坛旗舰店“不见面”专窗,专窗暂时先设了4个部门(规划局、发改委、城管局和卫计局)9个行政许可事项(共14个业务事项)。开通金坛网上预约功能。住建、环保、规划等部门的事项已对接录入平台系统,目前已实现实现网上取号排队,线下免排队,随到随办理,减少群众在窗口排队等候时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多渠道和便利化的服务。
四、围绕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以程序为抓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常州市有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执法行为严格遵守“立案、调查取证、事前告知、听证、集体讨 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执法争议协调”等行政执法程序,推动行政执法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今年区政府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取得良好效果。
(二)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以协调、引导和监督为手段,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的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化。认真落实衔接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形成了三大制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提议召开。二是相互协作制度。成员单位在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过程中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可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提前介入或参加案件讨论,提供法律意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三是案件移送报备制度。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犯罪或其他犯罪都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报送检察机关备案。
(三)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初印发了《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将全年的案卷评查工作分解为行政执法案卷“回头看”、民生领域案卷专项评查、案卷自查自评和案卷集中评查四个阶段,全面评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8月底抽调有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丰富评查方式,增强评查效果。共评查案卷200余卷,全面通报了评查情况,对问题案卷督促整改;对优秀案卷通报表扬。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于新组建的部门领域综合执法队伍,新调入和原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换发《江苏省行政执法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并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方可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对执法辅助人员定期清理并登记造册,严禁辅助人员、编外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严禁执法辅助人员独立执法。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城管、农林、市场监管、文化等中和执法队伍统一工作服装,佩戴领域综合执法臂章,树立良好形象。
五、围绕群众诉求,畅通纠纷化解渠道
(一)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区政府法制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今年有3起案件因案情复杂举行了听证,通过召开听证会,给各方当事人提供了自由陈述意见、进行辩论反驳的机会,增强了行政复议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和公信力。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2件,已办结57件,在办5件。
(二)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区政府法制办积极代理区政府以及指导政府工作部门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及时做好提交答辩、相关依据材料之前的审查工作,按时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并达 100%,依法履行上级复议机关、法院所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2018年以来,我区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有50件,主要包括复议决定维持作共同被告及不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三)积极推进行政调解。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及时统计行政调解案件数据并上报,分析行政调解案件的种类、特点、领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梳理行政调解依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重点单位均建立了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
六、围绕政务公开,狠抓政府信息公开。
(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公开公示等方式,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公开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满足公众需求。全面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在政府门户网站分别建立户籍办理、保障性住房等重点业务专题和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十二大民生服务专题,以及内容涵盖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投招标、价格收费信息、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快捷获取所需信息内容。
(二)依法及时办理信息公开申请。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而我区从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人员能力不足问题,我区专门请南京师范大学杨登峰教授专门讲授了政府信息公开实务操作讲座。我区抓住依申请公开的重点环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交办、转办、协办、时限、答复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量。建立信息公开案例指导制度,对具有代表性的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成册下发区各行政机关区学习。加强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的互联互通,对同一个人、同一个事件引发的向不同行政机关申请公开的申请,各行政机关互通情况以确保答复口径的一致性。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余件,其中向区政府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36件,均依法及时给予了答复,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
总体上看,2018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单位依法行政的主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员学法、用法工作需要常抓不懈;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还需完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有待于强化;政府各级法律顾问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二是行政执法水平参差不齐,能力不强、业务不精现象客观存在。少数执法人员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观念和做法依旧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还不够有力。存在“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
四是法制机构力量还比较薄弱。随着依法行政制度要求逐步完善,法制机构专门力量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区政府法制力量有待加强,各镇、街道及部分重点执法部门未设法制科室,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
2019年,我区将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区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强化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履职、依法尽职。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水平。
(二)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大力下移执法重心,减少交叉重复执法。着力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做好我区机构改革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四)强化层级监督做好行政应诉。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扩展放大层级监督效果。加强法治培训教育工作,努力从源头减少和降低违法施政问题发生。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努力化解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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