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12345回音 > 内容
关于低保户与职工医疗保险在报销方面是否有冲突的咨询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9-03-2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市民尹女士反映:自己患有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4月份将要进行骨髓移植。咨询在骨髓移植治疗报销方面,低保户与职工医疗保险是否冲突。

民政局答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低保家庭成员因病就医,报销按照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执行,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后,可凭原始发票按规定再享受医疗救助二次报销,以减轻低保家庭经济负担。因此,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低保家庭就医仍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没有任何冲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