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公司、区直属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加快推进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加快推进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常州市停车专项规划(2018—2035)》《常州市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金坛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金坛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快推进全区停车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停车问题,提高停车便利化水平,按照《2019年常州市市区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系统推进的要求,切实解决停车不便捷的问题,努力探索建立适应我区城市发展规律的停车供应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坚持政府统筹,构建多层级、多条线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局面,针对性地纾解各类停车问题。
(二)调查研究、试点先行
对金沙老城和滨湖新城范围内的路内停车泊位、人行道板(包括建筑退线范围内)停车泊位、路外公共停车泊位、住宅小区内部停车泊位四类停车泊位,建成区充电设施布局进行调查分析,在现状分析及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通过试点先行来突破难点,积累经验。
(三)问题导向、突破难点
以金沙老城区、居住小区及学校、医院、公园、景区等区域为重点,探索实施针对性措施,促进停车供需结构趋于合理,实现供需动态平衡。
(四)强化管理、智慧服务
坚持建管并举、加强监督,引导车辆有序停放,鼓励创新理念、共享模式,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构建高效便捷的停车供应与服务体系。
三、目标任务
(一)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
1.推进学校停车场和接送中心建设,城区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学校按照需求科学配置地下停车场和接送中心,金沙老城范围内结合人防建设、学校改造、公园建设配置地面和地下停车场,进一步缓解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区教育局牵头,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金坛公安分局配合)
2.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泊位错时对外开放政策,推动停车共享、适当收费,提高现有停车位使用效率,年内至少推动5个停车场对外开放共享。(金坛公安分局牵头,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3.按照城市交通综合专项规划及充电设施布点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及公共充电设施的布局建设。(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金坛公安分局)
(二)推进停车综合整治
1.加强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停车管理。按照临路公共区域管理的相关要求实施停车综合整治;认真落实新建项目退红线区域内的停车设施设置和建设审批工作。(金坛公安分局牵头,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配合)
2.加强路内停车管理。按照路内停车管理的要求,完善金沙老城区域路内停车泊位的统一施划、编号。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完善配建为主、公共为辅、路内为补充的科学停车体系建设。加强路内停车秩序整治,强化违停贴单、监控抓拍、记分处罚、强制拖移等措施,规范停车秩序。(金坛公安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配合)
3.规范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按照《金坛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结合全区机动车保有量发展趋势,进一步抓好顶层设计,科学规范和深化各类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体系,规范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及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住建局、城管局、金坛公安分局配合)
4.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按照《金坛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单位的住宅小区车位租售行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提升住宅小区停车秩序的管理水平。加强住宅小区外围区域强占停车泊位等行为查处力度。(区城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金坛公安分局配合)
5.充分利用人防停车资源。加强全区人防停车资源统筹管理,扩大社会开放,提高使用效率,进一步缓解城区停车压力。(区住建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配合)
(三)实施智慧停车管理
1.做大做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持续进行平台优化,推进开发、完善车位共享、车位预约、室内无GPS信号引导等功能应用,完成车位预约和停车场开放共享试点建设。(金坛公安分局负责)
2.年内确保完成4000个公共停车泊位接入常州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目标。加快推进路内停车泊位、道板停车泊位的智能化改造。(金坛公安分局牵头,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3.强化停车场日常管理,建立停车场综合考核机制。(金坛公安分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4.规范停车收费员队伍管理,完善收费员绩效考核机制。(金坛公安分局牵头,区财政局、住建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责任主体
建立金坛区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金坛公安分局、区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发改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金坛公安分局,负责日常工作,金坛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各有关单位应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协调统筹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年、季度、月度停车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主动加压、自我对照、高质高效完成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等软硬件建设工作,真正建立健全“全区统一、各负其责、多方联动、主动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目标管理,加强监督评价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项目,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序进度推进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细化考核标准,加强日常督查,发挥督查考核在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导向激励作用,强化考核成果运用,推动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不断进步,促进城市整体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宣传引导,注重舆论引领
深入开展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媒体、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提升全体市民的文明素养,倡导绿色出行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注重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积极创造条件和机会,邀请市民群众参与停车建设和管理,出谋划策,提出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的监督,真正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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