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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区“五措施”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秩序良好
索引号 01414117-0/2018-0001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8-02-23 公开日期 2018-02-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区“五措施”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秩序良好
 
金坛区“五措施”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秩序良好

2018年春节期间,金坛区采取五项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全区食品市场秩序安全平稳有序,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区食安办节前下发通知,就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二是发布消费提示,确保百姓饮食安全。新春佳节临近,区食安办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六个心”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让广大百姓过一个健康、祥和、欢乐、平安的春节。三结合节日特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各监管部门针对节日食品安全实际,提前介入,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采取有效的措施和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公布执法抽检信息,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春节期间,全区共出动监管人员714人次,检查了食用农产品企业77家、食品经营企业1267户、食用农产品市场(商场、超市)221家、餐饮单位128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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