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请区教育局、卫计局于12月7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 常安办46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