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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18-0004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安委办〔2018〕35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8-09-30 公开日期 2018-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
坛安委办〔2018〕35号

为深刻吸取“8•5”盘固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三同时”建设),筑牢源头安全防线,坚决防范各类事故,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个“三同时”建设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堵塞监管漏洞,提升建设项目安全水平,为“两个加快”攻坚突破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2016年1月1日以来区政府及其有关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时间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9月)。各镇(区、街道)对照全区重点产业项目实施计划清单(附件1)开展调查摸底,切实核准项目底数和两个“三同时”建设情况,并建立专门台账资料。

(二)督促整改阶段(2018年9月—10月)。各镇(区、街道)对未按规定开展两个“三同时”建设的建设项目,发放告知书和档案参考目录(附件2),督促抓好整改。2018年9月底,各建设项目制定整改计划,经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所在镇(区、街道)安监部门。

(三)检查督查阶段(2018年11月)。区安委办组建专门检查督查组,对两个“三同时”建设情况开展检查督查,对逾期未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两个 “三同时”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抓细。

(二)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扎实推进两个“三同时”建设。

(三)严格把关。严把调查摸底、督促整改、检查督查关,认真查摆和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请各镇(区、街道)安监部门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此次专项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区安委办。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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