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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深入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18-0004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安委〔2018〕 7 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8-09-26 公开日期 2018-09-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深入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坛安委〔2018〕 7 号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常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监管力度,构建齐抓共管工作导向,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安全生产专委会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各安全生产专委会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按照前期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确保全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迅速制定督查方案,立即组织开展督查

(二)深入一线,精准督查。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全面督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症结,督促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督查实效。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把督查与“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原则,从严执法,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秋、国庆期间,请区油气输送管道、农业农村、电力、综合交通运输、工矿商贸、石油化工、民爆物品与船舶修造、特种设备、旅游、城区地下管网、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医疗卫生、校园、养老机构等14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专委会督查情况反馈表》(附件1)由各专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填写,于10月8日前报送区安委办。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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