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18-0004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安监〔2018〕44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8-08-13 公开日期 2018-08-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活动的通知
坛安监〔2018〕44号

为切实提高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能力,排查治理风险隐患,严打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对象

全区范围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二、执法时间

2018年8月13日至8月17日。

三、执法人员

全区成立8个执法小组,开发区和各镇(街道)各1组。每个执法小组由3名执法人员组成,其中区安监局1名、开发区和各镇(街道)2名。开发区和各镇(街道)另外安排1人负责协调,确保交叉执法顺利开展。

四、执法内容

企业生产现状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内容(附件3)。

五、执法要求

1.强化学习。要切实把交叉执法作为检验业务能力、提升业务素质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交叉执法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2.严格执法。要全面查摆各类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不走过场、不留后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简易处罚除外)的涉嫌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后由企业属地安监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得随意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本次交叉执法结果将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考核。

3.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杜绝接受执法对象吃请、收受礼品礼物等违规违纪问题,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追究责任。适时组织开展执法回访,巩固执法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