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8年金坛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18-0001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安监〔2018〕16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8-03-07 公开日期 2018-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8年金坛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金坛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坛安监〔2018〕16号


现将《2018年金坛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7日

2018年金坛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我区2018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常州市金坛区安监局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中心,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建设,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夯实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基础,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深入开展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工作

1.扎实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按照总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接害人数多、职业病新发多发和信访举报事项的企业作为重点执法对象,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利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企业职业病危害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年职业卫生执法处罚数量高于2017年的水平。

二、有序推进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

2.开展汽车制造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按照《关于印发金坛区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时序进度,持续推进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和水泥行业执法专项行动。通过科学规范的治理,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促使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2018年底,治理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定期检测率、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3.开展重点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对八大行业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和“回头看”。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严格按照治理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落实或拒绝整改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行政处罚,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提请关闭,确保工作场所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得到预防和控制,有效防止新发职业病,巩固治理效果。

4.推进尘毒职业病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各镇区、街道要依据《关于层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安〔2016〕103号)的要求,摸清辖区内尘毒治理成效比较突出的企业,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企业开展尘毒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尘毒示范创建引领,促进同行业、同类企业尘毒危害防治能力的提升。各镇区、街道于4月底前上报拟创建企业名单(每个镇区、街道1家),并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创建工作。

三、夯实职业卫生基础工作

5.开展职业卫生基础情况调查。各镇区、街道要利用现有的网格化监管优势或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基础调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数、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员数、作业场所名称等基本信息,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常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上填写和完善职业病危害相关信息,积极推进职业卫生电子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普查任务。

6.抓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根据国家总局及省、市安监局相关要求,推进全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项目的“三同时”工作开展核查工作。各镇区、街道要梳理2016年下半年以来由企业进行自评审的建设项目,利用信息化系统和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收集信息,并于今年6月、12月底前上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汇总表》。

7.持续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总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48号令)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力度,结合职业卫生普查、执法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推动企业申报,力求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各镇区、街道要做好申报工作的核查,防止用人单位出现瞒报、漏报、少报的情况,确保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申报数量新增不少于600家。

8.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指导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按照《江苏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督促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完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今年全区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企业不少于300家,全区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人数不少于3万人。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