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和常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8年金坛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传达所辖经营单位,并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日
2018年金坛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为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区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特提出我区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源头控制、基础提升、规范经营、强化监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依法行政,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水平,保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主要目标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零售经营规划进一步合理,经营许可进一步规范,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
三、监管工作重点
1、深化安全经营整治。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 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 即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工作,规范供销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动。
2、加大特殊时段安全专项行动。在元旦春节前后时段,安监、公安、交巡警、市场监管、城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违规的零售经营店(点)纳入惩戒“黑名单”管理,取消其经营资格,并作为日常重点检查对象,依法严厉查处取缔未经许可、走街串巷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严防发生事故,为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科学布点规划。在完成2017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换发证工作的情况下,2018年将认真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严格零售经营条件,根据经营点的销售状况,进一步压缩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数量,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零售经营店(点),大力倡导批发企业设点连锁经营,积极推广应用专用安全储存仓、专用可拆装房以及视频监控预警技术,不断提高零售店(点)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4、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到位情况;批发和销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台账情况;非法采购、销售和超量、超高存放情况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和销售人员培训上岗情况。重点排查无证经营,证过期经营行为,查处隐患,预警告知,提升安全条件,保障安全经营,规范市场秩序。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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