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区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18-0000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安委〔2018〕2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8-01-29 公开日期 2018-0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区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区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安委〔2018〕2号


现将《金坛区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我区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

金坛区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电〔2017〕5号)精神,区安委会决定从现在起至3月底,在全区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刻吸取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工作目标

以全力压降事故总量、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扎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和事故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下大力气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曝光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力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亲自组织或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能,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保证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指导企业以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扎实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一必须五到位”。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建立,重点督促企业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按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区分,实行分层分级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要认真上级对各地检查所列隐患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使检查、整改、销号形成完整的闭合管理。要严格遵照工贸行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评定标准,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水上交通、油气管道、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扎实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三)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力度。要始终保持严打、严治、严惩高压态势,针对岁末年初和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突出事故易发多发和工作落实相对薄弱的地区,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各种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做到有违必罚、严处重罚,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要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厉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

(四)严格落实重点时段保障措施。积极借鉴党的十九大期间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做法,实行领导干部分片挂钩负责制、高危行业重点企业驻点监管、生产企业和作业单位负责人在岗带班值班、严格管控危险作业行为等保障措施,确保重点时段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特别重视节后复产复工严管严控工作。高危行业企业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对自查结果严格把关并签字确认;企业要聘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安全条件,审核企业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出具企业具备安全条件确认书后上报属地安监部门,方可组织开工复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协作。区安委会成立以王晓航副区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由分管负责同志亲自负责,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区安委会定期听取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严格检查。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查隐患、抓整改为着力点,以防事故、保安全为落脚点,集中监管执法力量下沉一线,抓督查、抓整改、抓落实,将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行动同时延期至3月底。专项行动期间,各镇区、街道每月底前向区安委会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调度并严格督促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确保工作落细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

请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于2018年1月15日、2018年3月25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分别报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告。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