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陈永财同志任解放村社长,免去解放村副社长职务;
施飞飞同志任庄阳村会计,免去庄阳村副社长职务;
翟国忠同志任东浦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东浦村会计职务;
俞鹏飞同志兼任东浦村会计;
陈明保同志兼任丰产村会计;
朱龙胜同志任丰产村副社长,免去丰产村会计职务;
朱文英同志任社头村妇联主席,免去社头村副社长职务;
陈建芳同志任社头村副社长,免去社头村妇联主席职务;
免去俞卫平同志庄阳村会计职务。
特此通知。
2018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