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调查对象对经济普查的知晓度和配合度,确保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按照《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苏经普办字〔2018〕1号)和《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常经普办字〔2018〕2号)要求,特制定《金坛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各地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和《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并发挥政务服务办事窗口等宣传渠道,抢抓关键节点,加大宣传力度,为全区经济普查提供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常州市金坛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附件
金坛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转型升级进入新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期的形势下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调查,事关全面反映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意义重大。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对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和配合,确保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区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坛政办〔2018〕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动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区领导在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动员会上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普查宣传,为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动员工作的目的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使全区上下充分认识做好这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促使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宣传动员,教育广大普查人员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开展普查,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确保普查数据及时、准确、真实;通过宣传动员,使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了解经济普查利国利民,认识到按时、如实地填报经济普查资料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从而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
三、宣传动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由金坛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中共金坛区委宣传部统一领导,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镇区(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全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四、宣传动员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总体安排
根据经济普查工作进度安排,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8年8月-11月)
普查准备阶段以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相关政策、基本知识和工作要求。
1、金坛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金坛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8月)
2、编写灵活多样的宣传材料,撰写经济普查工作简报,及时报道经济普查工作动态。(整个经普期间)
3、区经普办建立经济普查网站,及时加载文件、制度、动态等各类普查信息。(8月)
4、开辟经济普查专用电话铃声,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现代信息通讯手段不定期向社会公众和普查对象传播经济普查相关知识。(整个经普期间)
5、编辑、印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手册》,设计、制作、采购经济普查宣传品,印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经济普查宣传横幅、海报等。(9—11月)
6、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开展“四经普宣传周”活动。9月12日当天在金沙广场开展经普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小册子、扫码关注公众号,发放宣传品等,普及经济普查知识。(9月)
7、围绕经济普查,在《金坛时报》开设专栏,在普查各个重要时点予以宣传报道。(整个经普期间)
8、区广播电视台及时跟踪报道经济普查进展情况,形成系列报道。(整个经普期间)
(二)普查宣传月(2018年12月)
12月为普查宣传月,在此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将宣传工作推向高潮,为即将开展的现场登记提供舆论支持。
1、与有关单位共同组织“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邀请区有关领导出席,区委宣传部组织主要媒体到场进行宣传报道。
2、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方式和方法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全区主要街道、商业集中区、人流密集地悬挂和张贴横幅、标语和海报;利用金沙广场、吾悦广场、东门大街等地的户外显示屏滚动播放经普公益宣传片、宣传标语、口号等;集镇、村(社区)利用宣传栏张贴普查宣传画、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公安、工商、税务等对外服务窗口和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发放宣传资料。
3、印发《致全区经济普查人员的一封信》和《致全区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同时通过《金坛时报》、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刊发。
4、区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播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公益广告,并及时报道四经普工作动态和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三)普查登记阶段(2019年1-3月)
普查登记阶段以宣传普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积极参与普查登记为主要内容,及时宣传报到普查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事迹。
1、宣传报道现场登记首日情况,组织安排媒体追踪报导区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指导普查工作的活动,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1月)
2、组织媒体基层行,电视新闻媒体跟随普查工作人员,一同走进普查现场,开展系列专题报道,及时反映普查工作实景。(1—2月)
3、主流媒体,普查机构深入各地挖掘素材,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专版,集中报道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感人故事等。(1—3月)
(四)普查成果发布阶段(2019年下半年)
普查成果发布阶段的宣传主要围绕金坛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发布的数据成果进行,重点做好普查主要数据的发布和解读。
1、在主流媒体发布金坛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结果。
2、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我区各行各业经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我区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
3、组织媒体分层次、分主题对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机构要明确工作定位,理清宣传工作思路,精炼宣传内容,按照经济普查工作进程及时启动宣传项目,确保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各级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将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纳入2018年宣传工作计划,积极配合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宣传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做好经济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要把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作,主动向本级宣传部门提出需要协调的宣传事项和报道内容,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经济普查的相关宣传材料。
(四)各级新闻媒体要把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按照金坛区委宣传部和金坛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及时制定宣传方案,宣传报道经济普查有关情况,做到广播经常有声、电视经常有影、报纸经常有字、网络经常有言、户外经常有势,努力营造浓厚的普查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