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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全镇2016-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45X/2018-0001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儒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儒委发〔2018〕 39号 发布机构 儒林镇
生成日期 2018-06-17 公开日期 2018-06-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全镇2016-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镇2016-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儒委发〔2018〕 39号


今年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两个加快攻坚突破之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激励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推动儒林高质量发展和高速度增长,建设“新兴工业大镇、休闲旅游名镇、特色农业强镇、产镇融合先进镇、民生幸福和谐镇”中积极贡献、建功立业,镇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30名优秀共产党员、1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及重点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四讲四有”,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泛赞誉。

本次表彰的对象中,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基层党组织择先推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向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由镇党委经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后研究决定。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评选办法和程序

以各基层党组织为推荐单位,在广泛动员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进行推荐评选。主要程序是:

1.民主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推荐,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初步名单。

2.组织考察。各推荐单位将初步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对象并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

3.审核确定。镇党政办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4.社会公示。镇党委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5.镇党委决定。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6. 进行表彰。“七一”前夕,下发表彰决定,以镇党委名义进行表彰。

表彰推荐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时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并于6月25日前将推荐对象的有关审批表、推荐名册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儒林镇党政办。电话:82561020;邮箱:jtrldzb@126.com.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委员会

                                                           2018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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