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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214/2018-0009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金城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镇政发〔2018〕106号 发布机构 金城镇
生成日期 2018-10-10 公开日期 2018-10-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镇政发〔2018〕106号

各村、机关各部门:

今年夏季,全镇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区、镇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要求,坚持源头利用,强化禁烧巡查,严格督察考核,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零火点工作目标,局部区域仍然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网格巡查有盲端等情况。

当前,我镇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形势严峻,又适逢进入秋收季节。秋季秸秆产生量大,禁烧时间长。为严防秸秆焚烧现象出现反弹,有效保障空气环境质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今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保持秸秆禁烧工作的高压态势。镇党委继续成立以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党政成员为副组长,各村党总支书记、机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是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提高禁烧意识,切实组织全村人员强化综合利用,严格禁烧巡查。各驻村领导要进一步细化各驻村部门、村、组禁烧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把禁烧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村民小组和具体的责任人员,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人。

二、进一步强化综合利用

各村、镇农村工作局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精心组织、指导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要加大合作服务村企结合劳务外包整村推进等秸秆新型收储手段的推广力度,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以禁促用,以用促禁,疏堵并举,切实解决秸秆出路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禁烧巡查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1025日至1231日。秋收期间,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包括杂草、垃圾等)和秸秆抛入河塘、沟渠等行为,实现国家、省组织的卫星、无人机、全球眼遥感监测,以及省、市、区督查组巡查火点记录;所有农作物秸秆要做到及时清运、堆放,无乱堆乱弃现象;坚决做到不发生一起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发的大气污染环境事故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镇政府将继续成立巡查工作小组,实行镇党政领导、机关巡查人员、村党总支书记负责制,各驻村部门人员具体协作村委做好秋季禁烧巡查工作。各村、各驻村部门务必要严格按照网格化巡查工作要求,切实加大对新老241340省道、金阳路、直荣公路等出入城区交通要道、加油站、通讯、电力设施和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各驻村部门人员要及时将巡查发现的火点情况向所驻村通报、向驻村党政领导汇报。各巡查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点情况(时间、地点、面积等),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置。对上级通报的火点情况,各村要迅速处理,认真查找原因,上报核查结果,并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四、进一步强化督察考核
    成立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督察巡查组。督察巡查组一方面要及时与各级巡查组保持沟通、协调,及时处理交办的秸秆焚烧问题;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各村、驻村部门秸秆禁烧组织情况以及焚烧火点情况的督查,对督查发现的火点及时做好记录。实施驻村党政领导、驻村部门人员和各村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捆绑式考核,对通报的第一把火(第一处火点)、对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对享受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田块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的,以及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利用会议、横幅、标语、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焚烧秸秆的危害,切实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对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得力、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并进行宣传报道,对秸秆焚烧现象严重的村组要进行公开曝光,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村、机关各部门要把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现场,督查、督办秸秆综合利用、禁烧网络建立和禁烧责任落实情况,亲自组织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村在20181025日前,将本村秋季秸秆禁烧巡查小组以及责任人名单、联系方式、驻村部门人员分片点位等报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办公室。联系人:吕从珍;联系电话:82858576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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